連建發〔2011〕260號
各縣、區建設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1〕222號),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推進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監管,經研究決定開展建設工程綜合大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內容
檢查范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住宅工程重點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檢查內容:工程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的市場行為、質量安全行為、工程的實體質量、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等。對施工企業及人員的檢查按《連云港市建設工程綜合大檢查用表》進行,對監理企業的檢查按《江蘇省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不良行為考核暫行標準》進行。
二、檢查時間安排
檢查從6月上旬開始,6月底前全部結束。6月20日前,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對各自承建工程項目進行自查,各縣區建設局對各自監督范圍內的項目自行組織檢查。6月下旬,市城鄉建設局將組織人員對企業和各縣、開發區檢查情況進行抽查。
三、其他
對綜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要在檢查現場直接提出整改要求,檢查情況將在全市進行通報,并記入企業和人員信用記錄。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題詞:建設 工程 檢查 通知
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11年6月14日印發 |